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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软件企业享受即征即退的条件

发布:2021-05-18 17:57,更新:2024-04-28 09:30

如何定义软件企业?

软件企业指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的企业。

2021软件企业享受即征即退的条件?

软件企业享受即征即退,享受政策须同时满足条件: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第1点提到的检测证明材料,一般是指具有CMA证书的第三方软件检测机构(如腾创软件测评)出具的软件检测报告(或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腾创软件测评软件测评是一家[具备、]的做软件测试的第三方软件测试服务机构, 可根据企业的需求提供各类软件测试服务,并出具合格有效的软件检测报告。

软件检测报告以“软件质量为目标,贯穿整个软件生命周期、覆盖软件测试生命周期”的测试服务模式,真正做到了“软件测试应该越早介入越好的原则”,从软件生命周期的每一个环节把控软件产品质量;提供软件产品质量度量依据,提供软件可靠性分析依据。

软件企业即征即退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现已降为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1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具体以当地政府对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扶持政策及税务部门规定办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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